公司管理规范

      |      2024-10-26 11:44:35

  五金3.1.1行政部负责预算、样式选定、登记造册、验收、保管、发放、残值核算与赔偿处理等的执行工作,同时负责检查各部门员工着装情况。

  3.1.2采购部负责员工预算审核、制作、进出库;财务部负责折旧款的资金处理与财务核算工作。

  3.2.2写字楼员工及总监及以上管理人员标配:西服七件套+胸牌(外套1件,长袖衬衫2件,短袖衬衫2件,男裤2条/女裤1条+女裙1条);车间员工及经理级以下管理人员标配:工作服六件套(秋冬外套2件,工作裤2条,T恤2件)。

  3.2.3新员工入职一周之后,公司向其发放办公及工作(写字楼一次性定制发放;车间工作服按季发放,详见第3.2.5条款)。外套和裙裤的正常使用期为2年,衬衫或T恤的的正常使用期为1年。在正常使用期内,公司不再发放新的。超出使用期的,行政部视衣服折旧程度确定是否为员工发放新的工作服。如需发放新的工作服,需报行政经理审核通过后执行。

  3.2.4定制与发放工作,原则上由行政部统一安排,各部门如需临时新增或提出特殊的发放需求(如保安服、厨师服等),需向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执行。

  3.2.6公司根据不同岗位需要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配备工鞋,工鞋使用年限依岗位设定。工鞋一经配备,也应按照本规定执行。

  3.3.1员工由个人负责保管,如发现破损、报废、丢失应立即报告行政部,及时办理定制或补领手续,同时按规定予以赔偿。赔偿的计算方式见第3.3.3条款。

  3.3.2员工属个人贴身衣物,无法回收再用,员工一经领用,公司不再接受退回。使用时间未过折旧期(或未满合理使用年限)或员工合同期内,因员工离职或被辞退等原因终止与公司的雇用关系的,离职员工应按照残值偿还公司损失。残值计算方式详见第3.3.3条款。

  3.3.3.1员工若在折旧年限内破损、遗失,须支付未到使用年限的折旧费(按月份数计算)。

  3.3.3.2员工如三个月之内离职或被辞退,须支付全款;三个月以上者,须支付未到使用年限的折旧费(按月份数计算)。

  3.4.1所有员工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内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统一着装(如遇周六且无重要接待工作,可着便装),注意仪容仪表,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,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。

  3.4.3应保持整齐、清洁、平整不起皱、不掉线着工作装时,应保持庄重、利落、搭配得体;严禁穿着奇装异服公司管理规范、严禁穿着露肩、露背、露胸等不雅服饰。

  3.4.5鞋应保持清洁光亮,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;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、不得穿拖鞋、拖鞋式凉鞋等。男士不允许穿凉鞋。

  3.4.6穿着衬衣时,衬衣必须束腰,不得挽袖以及不系纽扣;穿着西装外套时,必须挂上公司订购的胸牌。

  3.5.2行政部不定期对员工着装情况进行抽查,发现有不符合公司着装规定的情况,按20.00RMB/次处以乐捐处罚(罚金当月工资里扣除),并同时向部门负责人反馈,部门负责人应及时纠正本部门员工的不规范着装行为。经行政部提醒后仍未能改善的,将被记录在各部门当月的“公司制度执行情况记录表”(目前暂未有此项管理工具)并作为月度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,体现在员工及其直属主管的工作评价结果上。